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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南涧县发布第12号通告 | 关于对境外返县入县人员进行报告和举报的通告

    信息发布者:宝华镇兔街村
    2020-04-17 20:54:28   转载




    中共南涧县委 南涧县人民政府
    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
    领导小组指挥部通告
    第12号

    关于对境外返县入县人员进行报告和举报的通告

    为进一步加强境外疫情输入防控工作,根据省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第14号、15号通告精神和省州有关部署要求,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

    一、任何单位、组织和个人,务必在第一时间主动如实报告本人及家庭成员、亲友等近期从境外返县入县情况,不得迟报、瞒报。


    二、各宾馆、酒店、客栈、民宿及房屋出租(借)人等,一经发现境外入县人员入住的,应按要求立即报告公安部门和属地乡镇进行核查。


    三、广大群众若发现近期从境外(缅甸、越南、老挝、柬埔寨等国家)返县入县人员且不遵守隔离规定的,应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县应对疫情指挥部报告或举报。受理机关将对举报者严格保密。


    四、报告或举报电话:


    南涧县应对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:0872-8741177
    南涧镇:0872-8521019
    公郎镇:0872-8714100
    无量山镇:0872-8766215
    宝华镇:0872-8740019
    小湾东镇:0872-8779012
    拥翠乡:0872-8780006
    乐秋乡:0872-8730025
    碧溪乡:0872-8750088


    南涧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
   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
    2020年4月9日


    来源: 微南涧
    原标题:南涧县发布第12号通告 | 关于对境外返县入县人员进行报告和举报的通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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